博州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第十二次调度会议 |
来源: 作者:博州环保局 时间:2018年12月07日 点击量: |
2018年12月4日,博州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第十二次调度会议。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艾山江·阿不都克里木主持会议,州党委常委、副州长曾健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州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博乐市、阿拉山口市、精河县、温泉县分管领导、第五师环保局主要领导及博州环境保护整改工作专班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博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调度了各县(市)、州直各相关单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就2019年、2020年自治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细化措施进行了讨论,并对2018年12月底前需要销号的第十项、第十八项、第二十项、第六十三项、第六十四项台账进行集中审核并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是一场硬仗,各县(市)、各部门必须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切实提高环境污染防治合力和效率,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时间的检验。要对照自治区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查摆,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原则,坚守生态保护红线,打好污染防治“组合拳”。 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有序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整治,全面总结今年的工作经验,认真细化2019年、2020年自治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细化措施,各项整改任务要好中见好,细之又细,对表、对标、对账认真整改,做到整改标准不降,时间节点不变,整改环节不少,全力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销号台账,统一标准,精准整改,规范交账。 |
【打印】【关闭】 |
开办:新疆生态环境厅 | 信访举报:12369 |
主办:新疆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 业务办理:0991-4165352 |
承办: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 | 公众监督:gzjd@xjepb.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