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基本知识应知应会

                                        自 治 区 环 保 局 机 关 党 委 编

    一、1998年自治区环保局被区直文明办命名为“自治区文明机关”;2001年我局机关又被自治区文明委命名为“自治区文明单位”;2003年我局自治区级文明单位3年满届,2004年初,局机关又重新申报自治区级文明单位。
    二、我局从1998年始机关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处室活动,并订《自治区环保局“文明处室”管理规定》、对文明处室由自查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评选文明处室。考核时,订有《自治区环保局机关创建“文明处室”定量考核表》。
    三、我局现在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中,主要开展了以下活动:创建“文明处室”活动;在信息中心开展了创建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活动;2003年开展纠风活动;2004年又开展了行风评议活动;2004年在广大青年中开展了青年环保论坛活动。
    四、现自治区定有:三月份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五月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七月份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
    五、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六、三德:
    社会公德: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七、1997年自治区机关工委制定了《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辞。
    2、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旗贴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本职业务。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提高效率,确保质量,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坚持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热情,诚实守信,积极为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报实情、讲真话、反对弄虚作假。
    5、遵纪守法,清正廉政,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得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坚决反对消极腐败现象,自学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6、于律已,宽以待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自省自警,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7、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秘密,自学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严格财经纪律,反对铺张浪费。
    8、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讲秩序,讲卫生。维护正义,是非分明,倡导新风,反对陋习。
    八、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开展的“四个一”活动:
    坚持一种精神: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精神;树立一种观念:树立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建设一种队伍: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会做群众工作的环保队伍;塑造一种形象:塑造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环保卫士形象 。
    九、“环保六项禁令”:1、严禁违法、违规、违纪审批项目;2、严禁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力;3、严禁违规乱收费、乱罚款;4、严禁监测、统计、验收等工作弄虚作假,伪造数据;5、严禁干预、插手环保工程项目招投标、指定施工队伍和环保产品、设备等;6、严禁利用职权收受下属单位或业务联系单位的礼金、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侵占公共财物。
    十、人事部颁布《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1、政治坚定。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忠于国家。热爱祖国,忠于宪法,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政府形象和权威,保证政令畅通。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格、人格尊严,严守国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
    3、勤政为民。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热爱人民,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自学做人民公仆,让人民满意。
    4、依法行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
    5、务实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踏实肯干,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大胆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清正廉洁。克已奉公,秉公办事,遵守纪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
    7、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不自由主义。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作好工作。
    8、品行端正。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学习先进,助人为乐,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健康向上。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讲普通话。
    十一、为配合今年我局开展的行风评议活动,我局特制订了《文明言行规范》:
    1、语言规范:在对外交往、接待中必须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如接电话时,“您好!自治区环保局×××处”、“请问您找哪位同志?”或“请问您有什么事吗?”,打电话时,“您好!请问是×××单位(同志)吗?”,通话结束是说“谢谢”或“再见”。
    环保工作人员的语言行为要力求确切、简洁、亲切,谈话时语速适中、语言清楚、表情温和、表达准确,不准与服务对象吵架或使用不礼貌的语言。
    2、行为规范:环保工作人员的交际行为应遵守文明礼貌准则和法规性要求。遵守时间,按时赴约、及时完成工作任务;进入外单位或他人办公室要先敲门,经允许方可进入,不得推门探头、敲门过重或未经允许直接进入;在公共场所,行动、姿态要力求谨慎、高雅、文明,不得大声喧哗、放肆大笑、举止轻浮,做到不吸烟、不酗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维护公共秩序,遵守交通规则。
    3、形象规范:环保工作人员要坐姿文雅、站态端正、步态自然、站立握手、举止友好;要衣着得体、质朴大方、整洁挺直、衣袖领口干净、皮鞋上油擦亮;要发式端庄、梳理整齐、不留胡须。不得上班穿背心、短裤、拖鞋(特殊场合除外)、坦胸露背、穿超短裙、浓装艳抹、涂彩指甲;不得蓬头垢面、发式怪异;保持办公场所整洁,做到窗明地净,不得乱摆、乱放、乱扔。
    4、服务规范:认真执行新环纪监字〔2003〕271号文件,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工作代办、热情接待制度。在接洽办事人员时,必须按照“一问好(您好)、二让座(请坐、请坐下讲)、三倒水(请喝水)、四办事(请讲,请慢慢讲,对不起、请稍等)、五送好(谢谢,再见,请再来)”程序热情接待,做到尊重客人、文明礼貌、有问必答;对外服务时,要办事公开、增加透明、承诺服务;处理公务时,要坚持原则、妥善办理、主动服务、积极协调、负责到底;履行职责时,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力诫简单粗暴、执法随意、处罚随便,甚至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
    5、纪律规范: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准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矿工,坚持请销假制度;上班必须摆放桌牌、挂胸牌上岗,行政执法必须两人以上,必须持证、亮证执法;工作时间严禁利用计算机玩游戏、打扑克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课余时间在办公场所进行扑克、乒乓球等文体活动,上班10分钟前必须结束。
    6、责任追究: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文明言行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对不按上述规定办事的人员,违反一次、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违反二次的,在一定范围作出检查;对违反三次以上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责任人要向全体职工大会作深刻检查;对屡教屡犯、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甚至给单位或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或调离岗位,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对违规者可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十二、结合行风评议为提高我局文明服务质量,现全局推广:
    1、首问负责制;2、工作代办制;3、热情服务制;4、服务承诺制。
    十三、十六届四中全会主题: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十四、十六届四中全会总结了我党55年执政经验:1、必须坚持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2、必须坚持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增强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3、必须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4、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5、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6、必须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十五、十六届四中会会提出今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五项主要任务,也就是五大能力:1、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能力;3、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能力;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5、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
    十六、民族团结的“三个离不开”: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离不开少数民族。
    十七、党的民族团结“五观”教育;
    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
    十八、民族团结的四个认同:
    使各族干部群众达到对祖国的高度认同,对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对中华文化的高度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