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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支部、局属事业单位党委、支部:
巴州电力公司塔什店火电厂职工白克日•卡依尔、建行新疆分行营业部李向党同志和建行“向党工作站”是我区各族干部群众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维护民族团结、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了大力宣传学习这些先进典型,自治区党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开展向白克日•卡依尔、李向党和“向党工作站”学习活动。为了响应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号召,现将新党办[2004]7号文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学习白克日•卡依尔、李向党和“向党工作站”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为了广泛深入开展学习白克日•卡依尔、李向党和“向党工作站”的活动,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都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白克日•卡依尔、李向党和“向党工作站”的先进事迹。在组织学习中,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板报和学习专栏,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二、各单位要把开展向白克日•卡依尔、李向党和“向党工作站”学习的活动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学习宣传20字公民道德规范,强化诚信观念,增强诚信意识,倡导诚信风尚,开展以诚信建设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
三、各单位在开展向白克日•卡依尔、李向党和“向党工作站”学习的活动要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在一起,认真学习他们
的先进事迹,以英雄模范人物为榜样对照检查自己,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学以致用,用有所成。
四、在开展向白克日•卡依尔、李向党和“向党工作站”学习的活动中,我局各级领导干部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成为学习的表率,通过向英雄模范人物学习、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附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学习白克日•卡依尔、李向党和“向党工作站”活动的通知》(新党办[2004]7号)
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