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纪念邓小平同志100周年活动的通知
(新环机党发[2004]12号文件)

机关各支部、局属事业单位党委、支部:
    今年8月22日,是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日。
    邓小平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段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创立者。隆重举行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活动,对于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自治区党委新党发[2004]4号文件《自治区党委关于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纪念活动通知如下:
一、纪念活动的指导思想
    自治区党委关于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活动确定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通过纪念活动,进一步宣传邓小平同志的改革开放理论,宣传改革开放20多年取得的伟大成就,使我区各族干部群众,更加了解邓小平理论的丰富内容和邓小平同志的丰功伟绩,更加充分认识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远意义,更加坚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解放思想、事实求是、与时俱进、同心同德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二、纪念活动安排
    1、各单位党委、支部都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通过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使我们进一步明确:邓小平理论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洋溢着鲜明的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是我们党在新世纪各项工作的根本指针,是我们中华民族振兴和发展的强大精神支柱。
    2、举办自治区环保局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演讲朗诵会。机关党委将于8月20日举办演讲朗诵竞赛。
演讲朗诵内容:回顾邓小平同志的生平活动、革命风格和崇高品德;讴歌邓小平同志的丰功伟绩;歌颂邓小平同志对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朽功勋;回顾党的历史,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激励全局干部职工奋发图强、与时俱进、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演讲朗诵要求:演讲朗诵统一使用汉语普通话,语言要准确生动、流畅明快、吐字清晰、节奏适度;主题要鲜明正确,健康向上、激励斗志,反映我局干部职工对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敬爱之情。
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朗诵不超过10分钟;演讲朗诵可自备音乐光碟。
    3、各单位都要充分利用板报、横幅、音像等多种形式,营造纪念氛围,集中宣传邓小平同志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丰功伟绩。
    4、举办《一代伟人邓小平》图片展览。机关党委将分别在机关、环科监测大楼、接待中心大楼举办《一代伟人邓小平》图片展览。
三、要求
    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活动是全党和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局各单位领导都要高度重视,在纪念活动中的加强教育,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活动的宣传教育,要和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要达到凝聚人心、凝聚力量的作用,全面推进我区环保事业。


                                                                                二○○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