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的环保产品应提交正式申请书,并随附以下文件:
一、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提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填写环保产品认定申请表两份
四、提交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登记的产品的企业标准
五、提交所登记产品的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权属明确的材料
六、提交所登记产品的两个以上用户意见,工程类设备应提供两个工程的验收报告
七、提交由当地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一年内的产品检测报告
八、属国家强制管理的产品,应附有相关批准文件。环境监测仪器类产品,应有国家批准的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九、产品介绍材料、使用说明书、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说明等
十、其他需要的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