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办发来《关于征求设立福海工业园区意见的函》及所附《新疆阿勒泰福海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均收悉。经研究,提出意见如下:
一、新疆阿勒泰福海工业园区(原名新疆阿勒泰地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已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厅于2010年1月22日已对该报告书提出了审查意见(新环评价函〔2010〕43号)。总体规划根据规划环评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进行优化调整,并落实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后,规划方案可行。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福海工业园区设立。
二、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园区规划编制机关对未采纳环评文件及其审查意见的,应当作出说明,存档备查。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工业园区 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0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