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奇台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积极实施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措施, 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一年来奇台县通过中粮屯河奇台糖业分公司污水治理项目、新疆金岭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和奇台县蒙新煤化工有限公司关停等工程,经国家环保部认定,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2410.97吨, 氨氮削减100.69吨,二氧化硫削减863.72吨,氮氧化物削减129.89,超额完成州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