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处置情况的有效控制和监管,确保医疗垃圾处置安全,防止二次污染,保障群众健康。洛浦县环境监察大队于2月16日起对辖区内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一周环保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的产生量、处理流程以及排放去向、辐射源的数量和监管情况等方面。通过检查,我县大多数医疗机构对医疗垃圾处置工作都比较重视,基本上能够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处理,集中定期焚烧,保证了医疗废物不重复利用。同时,对部分医疗废物处理不符合要求或管理不够完善规范的医院,环保局执法人员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整改意见。
下一步环保局将加大整治力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