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







环境宣传

    2005年“6·5”世界环境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主持召开了主题为“人人参与、创建绿色家园”纪念大会,各地、州、市和各县市及大型企业举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消费者权益日”、“地球日”、“生物多样性日”和“世界防治荒漠化日”活动中,各地开展了内容丰富的环保宣传活动。

    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天山环保世纪行活动中,各新闻媒体集中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意义及相关知识。在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中,各地新闻媒体的专题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自治区4大新闻媒体发布全区主要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数据。自治区及各地、州、市主要新闻媒体设立了环保专栏,各主流媒体、报刊刊载环保类新闻报道600余篇。

创建活动

    大力推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继克拉玛依市和库尔勒市跨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行列后,昌吉市已申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完成了首批33个自治区级“绿色社区”和2个“绿色乡镇”的命名工作。在创建“绿色社区”工作中,我区4个社区、2名先进个人和一个优秀组织单位获得了国家环保总局的表彰;在创建“绿色学校”工作中,我区5所学校、5名优秀教师、4名先进个人及2个优秀组织单位获得了国家环保总局、教育部的表彰;在全区开展了自治区级“环境教育基地”和“绿色大学”的创建、推荐工作。

    10家企业被评为首批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

    昌吉市六工镇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



环境教育

    举办全区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专题培训、县级环保局长、环保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环境标准宣贯、有机食品、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技术及环评工程师考前培训等各类培训班12期,共培训850人次

来信来访

    2005年,全区各级环保部门共受理环境信访8743件,其中来信7738封,来访1005批次。来信来访中,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类8698件,发明建议类、行业作风类和其他类45件。共处理办结信访8173件,办结率为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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