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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科室职责
办公室职责负责汇总、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起草以站名义上报、下发的种类文件、材料;做好文件和印章管理工作及各类证照的办理工作;负责站务会、站长办公会议的通知和记录,负责领导交办事项的催办查询工作;拟定、修改全站行政、管理方面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检查和考核;负责工资、人事及技术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考勤和劳动纪律的监督检查以及临时工的管理工作;协助编制站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定期报告 经费使用计划和财务制度执行、资金结算、创收收支等情况;做好职工的工资、津贴、补助和项目奖酬金的发放工作,各种账册、凭证,编制财务报表,按规定审核报销各项费用;协助书记完成党支部常务工作;负责物资设备管理,做好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的购置、登记、保管、交用和发放工作,负责职工生活福利,筹备全站的各种活动以及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负责对外技术贸易合同的拟稿签订,按技术市场管理的规定办理和管理技术贸易合同;负责全站卫生检查和职工医疗、保险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车辆管理、使用、调度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测技术室职责完成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大气、水体、土壤、生物等辐射环境质量的常规监测分析任务;制定和实施年度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及时整理汇总上报和贮存数据,定期编报《自治区辐射环境质量年报》和《自治区辐射环境质量报告书》;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区辐射污染源单位的放射性监督监测工作,建立放射污染源监测数据档案;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区电磁辐射污染源监督监测工作,建立电磁辐射污染源监测数据档案;负责各类监测数据、报表、监测报告的生成和初审工作;负责实验室的正常业务工作,保障实验室内的安全和卫生工作;参与新、扩、改建项目环评、污染源申报登记、项目竣工验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以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有关放射性污染的监测分析和电磁辐射监测工作;负责接受并及时安排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辐射监测业务;负责及时完成各项委托监测工作;协助站领导实行全站内部质量管理,组织质量体系的控制与检查,负责实验室内质量保证,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仪器比对、放化分析考核和新方法验证工作;协助站领导提出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参与仪器设备的调研、选型及验收工作,负责在用仪器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完成仪器设备的校难与送检;参与自治区辐射环境标准及有关技术规定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参与各地、州、市(县)辐射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参与核应急事故的监测分析。
监理科职责依据国家和自治区辐射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法对全区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环境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参与伴有辐射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对污染防治设施组织进行申报登记、监督检查和验收,审查和发放排污许可证;参与自治区城市放射性废物(源)的监督管理以及收贮、收费工作;负责放射性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对自治区所辖区域的放射性污染源和电磁辐射污染源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污染源档案;对有辐射环境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定期进行复查;负责对伴生矿、建材及其制品的放射性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防止含有放射性的矿产品及建筑材料进入生活环境;负责放射性货物运输中的安全监督,防止放射性货物的污染;接受自治区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组织应急事故的现场取证与监测;参与放射性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因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民事纠纷调解,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地、州、市(县)及各有关单位辐射环境管理工作,搞好辐射环境监理人员的培训。
废物管理科职责负责对全区放射源使用和产生的放射性废物(源)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建立档案;负责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的日常管理,承担对废物库的日常运行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放射性废物和废源收贮过程 中的接洽、监测、运输、入库工作;协助完成"收贮合同"的草拟、洽谈、签定和收费;负责对企事业、工商个体户等人事放射性废物(源)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参与放射性废物(源)运输过程中的环境安全进行审查和监督,协同参加对伴有辐射设施退役的监督管理;参与对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申报登记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危险废物收贮的管理工作;参与放射性废物(源)地方行政规章、标准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执行国家进口废物的相关政策,加强对进口废物的管理和承担"风险报告"的编制工作;负责对进口废物加工利用单位的年审和管理工作;负责进口废旧金属入炉前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环境影响评价室职责遵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确定的评价范围和评价项目,开展全疆范围的 伴有辐射建设项目(设备)的环评工作;协助站领导和办公室洽谈评价项目,负责编制评价工作大纲和评价工作预算,协助办公室签定合同、收缴经费;负责制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在其它科室的配合下,组织实施环评工作的现场布点、现场测量、数据处理、图表编制;组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以及校对、打印、成书工作;承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审日常工作;依据站领导和总工的审定、审核意见及专家评审意见修改环评报告,按合同期限交付报告书(表);评价人员持证上岗。评价人员对所编制的报告书(表)或章、节负责;提出环境影响评价人员培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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