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
1、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2、不准接受被检查者宴请;
3、不准参加被检查者宴请的娱乐活动;
4、不准参与被检查者的营销活动;
5、不准向被检查者通风报信;
6、不准酒后开车、酒后执行公务。